在剩下的43%分账里面,制片方和发行方具体分多少,就要看双方怎么谈。
除此之外,还有宣发费用。
通常情况下,宣发费用由发行方出,而且数额会写在合同里。
发行方愿意出多少宣发费用,就看他们对电影作品的看重程度。
到目前为止,方醒和几家发行公司聊过,这些发行公司开出的条件,都很一般,给的宣发费用很少,但要求的分账比例却很高。
在电影行业里,这种情况很常见。
要知道,在电影行业,每年拍出来的电影,有资格在院线上映的电影,十分之一都不到。
十部电影里,只有一部有机会在院线上映。
那剩下的九部电影怎么办?
这些电影就不竞争院线了吗?
当然要竞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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