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铃倒是没有要占于笑便宜的意思,毕竟去找于笑的不是自,而是原主,于笑欠的人情也不是她的,现在原主已经不在了,这件事也就过去了。当然,这件事也怪不到于笑头上,如果是于笑害死了原主,她自然也会为原主报仇,但因为是意外,所以只能当这件事过去了。不过,闻到白糯的米粥香味,还有金光灿灿的炒蛋,她口水有些泛滥了。不得不说,这是穿书以来,看上去最香的一顿饭。

        既然于笑都送来了,那她就不拒绝了,就当欠于笑的吧,她以后会还给她的。金铃干脆爽快的吃了。她是现代人,还愁没有机会还这个人情吗?

        田晶晶等人看着金铃一边喝粥一边吃蛋,看的眼睛都红了,她们也想吃。田晶晶:“我真羡慕周蜜红和于笑,每天下工后就有人做好饭了,这日子真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赵宝兰:“羡慕啥?大小姐做派,又不是地主家的小姐,还要人伺候做饭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林爱瑶:“话可不能这样说,周蜜红和于笑上工还是很勤快的,每天都有四五个工分的。而且有人做饭怎么了?村里人不都是这样的,大人们上工,小孩子们做饭,难道这也是有人伺候,也是大小姐做派?”

        赵宝兰看了林爱瑶一眼:“你就和周蜜红她们好吧,她们也不会让你占好处。看看她们从下乡之后有帮过你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林爱瑶觉得她的话很好笑:“吃不到葡萄,就永远说葡萄是酸的,我这是就事论事,也没有要她们的好处,谁像你们,心里都是黑的,才会想这种占便宜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赵宝兰语气一变:“你说心里是黑的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金铃:“你们别吵了,我头疼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考虑到她是病人,大家马上没说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金铃吃了饭,从瓦缸里淘了一些水,把两个碗洗了,人家来送饭,她总不能让人洗碗吧。洗好碗,她对林爱瑶道:“爱瑶,我待会儿要去大队长家,等你吃好饭能跟我一起去一下吗?”金铃有原主的记忆,从下乡开始,原主和林爱瑶的关系就很好,两人相互帮助。所以金铃决定继续持续和林爱瑶的关系,因为林爱瑶这个人性格好,不会斤斤计较。而且,她也不能穿书了就和林爱瑶避开,这样一个人在乡下也不合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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