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一,若是黄带子或红带子犯罪,则步军衙门并无审判权,必须移交给宗人府,由宗人府主审,刑部副审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二,若是旗人和旗人之间,或是旗人和汉人之间的刑案,顺天府无权管辖,步军衙门有权审问,也可以移交给刑部审问。

        以往,只要不是影响极坏的人命案子,玉柱也懒得去管,基本都是移交给了刑部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啥呢?

        在清廷的普遍纵容之下,旗人的做奸犯科多如牛毛,哪天没有几十起?

        仅靠玉柱一个人的微薄力量,根本就管不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三,旗人和旗人、旗人和汉人之间的民事纠纷,顺天府和步军衙门都无权管辖,只能移交给户部的八旗现审处。

        总而言之,清廷对于旗人权益的保护,已经做到了耍尽特权,无微不至的程度。

        玉柱到了步军衙门之后,第一时间就提审了嗒尔当阿。

        谁料,嗒尔当阿竟然当众辱骂玉柱:“玉柱,你算老几,也敢管爷的闲事?实话告诉你,你不过是隆科多的私生子罢了,猖狂个卵?等十四爷……吾必斩了你的狗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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