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看来,需要重新启用锦衣卫了。”
朱允炆暗暗叹息。
自己总不能什么事都从五军都督府或内阁大臣中得知,这些人,都有着自己的私心与关系网。
若有人刻意隐瞒,自己也只能是坐在深宫里的聋子、瞎子。
锦衣卫是朱元璋的创造,前身是拱卫司,后改为亲军都尉府,统辖仪鸾司,掌管皇帝仪仗和侍卫。洪武十五年的时候,朱元璋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,改置锦衣卫。
对于明初而言,锦衣卫的职权主要是“掌直驾侍卫、巡查缉捕”,直接向皇帝负责,权利大到可以逮捕任何人,哪怕是皇亲国戚,而且抓了人之后,不需要三法司参与,可以自行审讯。
对于洪武朝而言,身着飞鱼服的锦衣卫,便是无数大臣的噩梦。
《明史·刑法志》中的一句话,证明了锦衣卫的可怕:
“胡惟庸、蓝玉两案,株连且四万。”
这种株连,很大一部分是锦衣卫一手“制造”出来的结果,当然,朱元璋偏执的神经与默许有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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