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允炆了然,大明税赋分夏税、秋税,也就是所谓的两税法,夏税主要征收丝﹑绵﹑丝织品﹑大小麦﹑钱币等﹐秋税主要征收稻﹑粟﹑豆类﹑草等。
虽然朱允炆改行一条鞭法,不再是纳实物税,而是一律以钱钞为主。但是百姓手里没钱,只有实物,这麦子都拉过来了,朝廷也不能说人家没缴税吧?
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在农税司设置的时候,朱允炆便明确了一点,各地农税司按市价兑换实物。
这样百姓就有了选择性,可以在商人下乡的时候卖给商人换钱钞,也可以自己挑着担子到城里去卖粮食换钱钞,总而言之,农户不需要留着那么多麦子不舍得卖,担心不够交粮的份。
这种方式赋予了农户更多处置货物的权利,也避免了交税环节官府盘削百姓。
夏税征收的时间是六﹑七﹑八月﹐秋税是十﹑十一﹑十二月,现在正是夏税缴纳时,朱允炆自然不想错过。
一条鞭法有没有成效,还是需要百姓自己说了算。
“我去农税县司看看,若是有缘,自会遇到,若是没有遇到也无妨,他早晚会来见我。”
朱允炆笑着,止住了于文明、于彦昭的脚步。
“于谦不过是一个孩童,当真值得夫君如此来一趟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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